依據建部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》,若房地產開發(fā)商存在一房二賣現象,將受到警告、期限整改以及罰款2至3萬元不等的處罰。房地產商此舉通常具有惡意欺詐性質,符合法律規(guī)定則有可能觸及合同詐騙罪。該犯罪指的是在簽訂或履行合同時,通過虛構事實等手法,騙取他人財務,且金額達到較大標準。1、個人違反本罪的,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處或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者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。2、如果是團體違法本罪,應對其罰款,并依本條規(guī)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。
根據建設部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九條規(guī)定,房地產開發(fā)商存在一房二賣的情形時,應處以警告、責令限期改正、并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。房地產開發(fā)商一房二賣,在主觀上存在欺詐的故意,因此在具備法定情節(jié)的情況下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。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在簽訂、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各種虛構事實的方法,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,數額較大的行為。
1、自然人犯本罪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2、單位犯本罪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,依本條之規(guī)定追究刑事責任。